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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9 00:00:00 浏览:19
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想去要来拍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各执一份。办理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这些资料一般用人单位不需要退还给劳动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至少保存两年,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原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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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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