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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章在报纸上刊登后又丢失又被找到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5-24 07:25:33 浏览:20

公章挂失要到注册的工商局办理注销,然后新的公章重新备案。公章是否有效以工商局备案的那个为准。还未去工商部们进行注销的,可以撤销挂失程序,公章还能用。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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