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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07:25:33 浏览:49
在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手续需要的手续、材料有:
一、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二、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三、农村房产需要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四、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五、《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六、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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