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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者不起诉,我们能取消案件吗

发布时间:2023-05-24 12:25:33 浏览:94

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法院认为检察院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建议或者是检察院自己也可以撤诉。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害人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对于民事部分,原告是可以撤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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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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