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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上世纪80年代居住房屋拆迁手续不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5-25 09:25:33 浏览:140

1.查档证明(收原件)2.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3.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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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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