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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6 06:25:33 浏览:24
1.公司应于提出公司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公司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公司银行户注销申请2.没有公章建议补办公章,完成公章补办后,携带留在银行备案的私章进行银行户注销申请3.注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公司注销证明文件;(2)、公司公章及备案私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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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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