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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6 07:25:33 浏览:50
不需要亲自办理过户手续。 由单位出具一份授权书,指定代理人代替签字过户, 由代理人持单位授权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当事人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手续,带车一起, 受让方需要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持上述证明证件,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该机动车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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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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