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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7 07:25:33 浏览:71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3、编制拆迁计划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4、申请拆迁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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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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