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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暂停使用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23-05-27 08:25:33 浏览:115

烟草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且需要停业的,应该向相关部门提出停业申请,停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一年。除此以外,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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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第五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1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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