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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估的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3-06-05 06:25:33 浏览:120

审期鉴定的法律依据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司法鉴定结果有质疑,或者其它的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法院遇到此类情况,如果符合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条件,就会予以批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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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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