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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

发布时间:2023-06-07 08:25:33 浏览:118

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抵押权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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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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