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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6-09 06:25:33 浏览:32

【1】报销时需要提供生育者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2】随后还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以及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3】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总的来说,办理孕期检查费用报销时是需要提供上述这些材料的。而且在报销业务成功办理之后,孕妈的产检费用报销之前不能用社保卡结算,需要孕妈自己先垫付然后分娩后3个月内回公司进行报销。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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