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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0 06:25:37 浏览:166
申请人费减备案通过后,在2020年整年内申请专利,即可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的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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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专利申请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减缴规定收费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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