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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和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06-27 06:25:41 浏览:123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嫌疑人在庭审中认罪,但有的嫌疑人却不认罪。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两种不同做法,有些人也非常好奇它们在具体量刑上的处理。那么,对于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有哪些不同?今天无罪辩护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有什么不同

认罪与不认罪在量刑上的不同是:被告人如果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进行抗辩,许多检察官会认为被告人“拒不认罪”,往往建议法庭对其适用较重的刑罚,相反地,如果被告人承认被指控的行为,较少与检察官对抗,检察官则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从而建议法庭酌定从轻处罚。

 二、在法院不认罪就不能判缓吗

 不认罪,是没有判决缓刑机会的。因为判决缓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表现,不认罪当然不会悔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上述内容就是无罪辩护网为您带来的认罪和不认罪在量刑上不同,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认罪的,对争取从轻处罚也有一定的好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刑事辩护,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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