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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9 06:25:36 浏览:22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数字检察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运用数字化思维和手段,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推动检察机关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新型监督模式转变。
《决定》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化送达、数字化归档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打通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壁垒,率先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要加快建设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进一步深化大数据技术法律监督在国土资源保护、社保基金管理、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特定行业准入、犯罪嫌疑人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的应用,促进跨场景、跨条线协同办案,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向纵深拓展。
《决定》要求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数字检察工作,配合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数字检察工作,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实时共享行政执法等各类数据和业务信息,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此外,《决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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