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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如果劳动合同遗失于原单位,则不再补发

发布时间:2023-06-30 06:25:36 浏览:32

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补办的,具体方式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在两年之内的期限内有正当的里有需要用到离职的合同协议的,劳动者需要和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之后使用或者补办。不补办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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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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