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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非法倒卖“笑气”牟利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3-07-01 06:25:36 浏览:23

正义网金华2月23日电(通讯员吴佳妮 蒋睿)有些年轻人因压力大想要解压,又或是感到好奇追求刺激,便抱着“玩玩”的心态,购买并吸食“笑气”,不法分子便从中嗅到“商机”,从上家购买“笑气”后转手卖给他人,试图靠赚差价“发家致富”,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何某提起公诉。

  2022年3月17日,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公安民警赶到酒店查获几个吸食“笑气”的年轻人,现场还堆放着几个吸食过的奶油发泡剂瓶。“奶油发泡剂”实际就是装着一氧化二氮的小钢瓶,而一氧化二氮,也即俗称的“笑气”,是一种具有较强的传播性、成瘾性和致害性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国家管控物。

  为追根溯源,公安机关查到了卖家何某。

  何某是一家电子烟店的老板。2020年,何某从网上购买奶油发泡剂,并用于自己吸食,之后他通过店铺客服加了卖家微信,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卖家直接购买。此后,不时有顾客到何某的电子烟店询问是否有“笑气”出售。为满足客户需求,何某便从2021年4月开始通过微信帮胡某等人代买“笑气”。一来二去,卖家王某(有“笑气”经营资质)见何某介绍过来的“生意”多,便每次给他100元作为“介绍费”。何某从中看到“商机”,就找王某商量,此后只要为他人代买,他便从中收取100至200元的差价,王某欣然同意。

  “我知道我没有销售资格,所以我都是私下卖的,就卖给几个老顾客。”何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犯法仍铤而走险,从上家王某处购进“笑气”,并在微信上进行售卖,赚取中间差价。

  经查,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何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将购买的一氧化二氮加价后通过微信销售给胡某、蔡某、范某等7人,累计销售金额达5万余元。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何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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