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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06:25:42 浏览:136
刑事案件申诉的条件和期限
简单的说,刑事申诉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中认定的有罪无罪,彼罪此罪及量刑幅度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再诉程序。
刑事申诉的条件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2002)第七条: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
(一)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
(四)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
(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律的;
(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七)量刑明显不当的;
(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申诉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对刑事案件的终审裁判是有一定期限的,超过两年提出申诉的,对申诉增加了难度。
以上是正义刑事辩护律师整理的刑事案件申诉的条件和期限小常识,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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