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深圳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深圳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外地人在深圳领结婚证地点:
1、一方户口在深圳: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一方是是深圳常住居民: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户口本上面一定要有章,特别是夫妻姓名那一页上面一定要有户籍章。如果没有也没有关系那样很可能办不了结婚证;
2、婚检最好早上不要吃东西,这样验血才会更有效果,但可以喝水或者牛奶之类的;
3、领证也是件大喜事,新人们也要挑个好日子再去登记哦。想要在深圳领证的外地新人一定要仔细查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如果不满足,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领证登记了。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是一方或者双方有当地的居住证,是当地的常住居民,那也是可以在深圳领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