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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7 06:25:36 浏览:24
3月1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2022年上海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上海市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发布《上海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2022)》(下称《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网络犯罪案件6313件10803人。检察机关办案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增幅趋于平缓,利用网络实施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案件有所回落。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增幅趋于平缓
《白皮书》显示,2022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网络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714件4960人,受理审查起诉3599件5843人。监督立案170件,追捕121人,追诉375人。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仍占比居高,但增幅趋于平缓。从受理数量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电信网络)和利用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占前三位,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170件、诈骗罪(电信网络)656件,共占网络犯罪案件的六成,增幅趋于平缓。伴随“断卡”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利用网络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首次超过网络赌博类犯罪,成为网络犯罪中占比第三的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绝对数增加明显。
利用网络实施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占其中四成,全年共受理178件390人,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数占90.45%,利用网络实施的著作权犯罪案件则主要聚集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领域。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案件有所回落,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三成、一成。
诉前羁押率大幅下降、不诉率显著提升。上海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为32.61%,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913件1293人,不诉率19.61%,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互联网+经济犯罪”进一步交织
《白皮书》指出了网络犯罪案件的特点与新态势:
与新业态新技术伴生,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升级。办理的案件反映出,网络犯罪手段不断迭代更新,技术性、专业性显著增强。如绕过平台反作弊机制,通过多平台登录大量账号实现快速引流、利用编程解码技术制作脚本、避开企业安全防御机制修改系统数据等,暗网和境外通讯软件在网络犯罪中的应用明显增多。犯罪分子通过购买身份证、银行卡等“四件套”“八件套”收取、转移资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洗钱类犯罪比重急剧上升,“地下”黑灰产业链迅速扩充,为网络犯罪“输血供粮”。
传统犯罪和互联网进一步融合,“互联网+经济犯罪”的新型犯罪形态凸显。利用网络实施赌博、非法集资犯罪等案件尽管有所回落,但犯罪手段智能化、隐蔽化,查处难度加大,形势依然严峻。利用区块链、元宇宙、虚拟货币、二元期货平台等为噱头的各种新型概念和方式进行的经济犯罪行为不断涌现,隐蔽性、利诱性增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网络服务平台监管难度提升。犯罪分子通过利用网络服务平台作为“遮掩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运用平台的高流量“吸粉引流”,发布推广违法引流信息;通过网上购物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将售卖DDOS软件包装成网络压力测试服务等。对此,互联网平台尽管不断投入资金,更新优化服务审核机制,但收效并不明显。
威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形势严峻。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成为网络犯罪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如App过度或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出借身份证和银行账户、使用撞库、利用“爬虫”技术、发送钓鱼网站欺诈链接等方式方法违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平台数据,数据安全漏洞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全链条打击整治 全过程加强监督
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与新态势,上海检察机关强化全链条打击、推动精准化预防、强化数字化赋能、推进一体化治理,不断加大网络犯罪“打、防、管、控”力度,促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强化全链条打击,坚决铲除网络犯罪滋生土壤。上海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从严查处疫情期间利用网络哄抬涉疫物资价格、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赌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套路贷”以及养老诈骗等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依法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追诉前端非法收集、提供、买卖个人信息,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直播打赏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针对黑客类、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等新型网络犯罪,探索提前介入全覆盖、检察监督全过程、专家辅助团参与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证据质量。
推动精准化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上海检察机关通过深化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围绕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涉企数据安全风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制度管理漏洞、行业普遍性问题,开展互联网领域整治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了28件涉App、APK等违法获取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个案办理向涉案企业、行业协会、执法部门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回复采纳率100%。同时,与公安机关就罪名适用、管辖问题、电子证据取证、异地取证等工作难点达成初步共识,为网络犯罪案件规范办理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数字化赋能,促进检察监督履职现代化。检察机关通过探索检察数字业务数据可视化模型、业务决策分析系统等智能化应用场景落地落细,分析类案中企业在数据、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犯罪趋势分析结合案例提示的形式,提升企业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探索建立数据监督模型,通过法律文书筛选比对,统一法律适用,发现监督线索,推动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模式的转变,同时强化对网络犯罪案件电子证据审查能力,切实以检察履职的数字化、现代化推动网络犯罪治理的精准化、体系化。
推进一体化治理,提升网络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统一网络犯罪证据收集标准,强化电子证据提取固定,提升打击网络犯罪合力。通过适时发布《服务保障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十二条意见”》《涉企类“数据安全”检察治理白皮书》《互联网企业合规共识框架》等专业服务指引,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升级打造检察“净网”服务新模式。加强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网络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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