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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金融票证罪中伪造信用卡案件的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18 06:25:40 浏览:213

伪造金融票证罪中伪造信用卡立案量刑标准

小张与女朋友小丽从网上买了制卡的机器,在出租屋里用自己的信用卡试验了制卡过程,并且成功制造出了可以使用的伪造信用卡。两人约定好,小张出门伺机寻卡,小丽则负责制造。小张来到一家某西餐厅应聘前台服务员,专门负责结账收款。客人用信用卡刷卡时,他会先用他在网上购买的读卡器在信用卡磁条上贴一下,把信息录入到他购买的机器中,然后再给顾客进行正常的刷卡结账。如此往复,小张已在餐厅中工作了一个月左右,每天用机器带回来信息交给女朋友小丽,小丽则通过信息写入进行制卡。后来,在小张工作期间,有顾客结账时又故技重施进行偷录顾客信息时,其异常举动被顾客发现,让其出示他刚才用什么扫的卡,小张拒绝,并辱骂顾客事多,顾客当即报警。警察到来后,通过调取监控并搜查,发现小张袖口处,藏有一个方形类似充电器大小的东西。经讯问,小张将事实供述,并在其住处发现了伪造信用卡15张。根据本案,小张和小丽伪造信用卡的行为,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中伪造信用卡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有如下几点:

(一)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属“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刑期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二)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刑期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1.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2.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

2.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金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单位实施的,适用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本案中小张和小丽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其二人共同犯罪,伪造了15张,属于情节严重,刑期应在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5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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