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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克数不足会受到什么惩罚?

发布时间:2023-07-19 06:25:37 浏览:132

食品克数不够处罚如下:

1、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安全标准: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综上所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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