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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2 06:25:40 浏览:220
刑事案件量刑的概念特征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与特征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处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具有以下特征:
1.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大小和刑事责任轻重,决定对其是否适用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量刑的决定权只能归属于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刑罚裁量权。
2.被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无罪的人不是量刑的对象。
3.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只有正确定罪,才能找准对犯罪人适用的法定刑。
4.量刑的轻重取决于刑事责任的轻重。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轻重的唯一根据。在量刑过程中,判断刑事责任的大小的唯一依据只能是案件确有的各种从重和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
二、量刑的原则
《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这就是刑罚裁量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它是我国审判机关长期以来量刑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在量刑上的具体化和法律化。
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原则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基础或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不能成立犯罪,更谈不上量刑。贯彻量刑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必须做到:(1)查清犯罪事实;(2)确定犯罪性质;(3)分析犯罪情节;(4)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依照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规定的量刑幅度,选择确定与犯罪分子的罪行相适应的刑种和刑期。
(2)依照刑法总则关于负担刑事责任的原则的规定,作出对犯罪分子是否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决定。
(3)依照刑法总则关于各种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的适用对象与适用条件等规定,适用各种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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