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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07-23 08:25:35 浏览:301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哪些不同

抢劫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的财产以暴力、威胁等的方式进行占有的行为,而在刑法中,与抢劫罪比较相似的是抢夺罪,那么抢夺罪与抢劫罪有哪些不同?下面大家就随无罪辩护网一起来看一下。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哪些不同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行为人骑摩托车猛力夺取行人财物并迅速逃走的情形如何处理。一般认为,应根据抢夺罪与抢劫罪各自的特征分别解决这类案件的定性:(1)如果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财物,或者未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以抢夺罪论处;(2)如果行为人抢的是一老人,在抢夺时,用力过猛造成老人倒地死亡或伤害,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从重情节在量刑上从重处罚;(3)如果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辆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而致被害人倒地死亡的,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反抗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手段取得财物,很明显,应认定为抢劫罪。

抢夺罪怎么判刑

抢夺罪也是数额犯,一般来讲,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两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1、数额达到5百元以上不满5千元,一般可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数额达到3万元,一般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增加刑罚量的情节

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多次抢夺或抢夺多人的;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在重要的大型会展、运动会等公共活动场所抢夺的;抢夺致人人轻微伤、轻伤的。

4、减少刑罚量的情节

因生活、学习、治病等急需而抢夺的;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介绍的抢夺罪与抢劫罪有哪些不同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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