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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交警有权扣车

发布时间:2023-08-17 06:25:37 浏览:92

交警有权扣车的情况: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

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

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

11、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13、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车辆被扣留逾期不处理后果如下: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综上所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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