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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9 06:25:38 浏览:174
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的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去挪用公款,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严重的话是会被判刑的,那么挪用公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今天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三)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好了,今天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相关刑事辩护,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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