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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例

发布时间:2023-08-21 06:25:38 浏览:111

刘某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例

案例:刘某某等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孙某某在某网站分别经营医疗器械。1月23日,刘某某与贾某某、孙某某赴河南长垣县一商贸城购买一批口罩,在明知该批口罩未进行消毒系“问题口罩”的情况下,购进口罩33万个。返回冀州后,刘某某、孙某某各分得13万个口罩,贾某某分得7万个口罩。

后贾某某又分给刘某某5万余个口罩,二人商定由刘某某负责销售,每个口罩贾某某抽取1元。刘某某在其网上店铺以每包58元至78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口罩16万余个,销售金额52万余元。孙某某在其网上店铺以48元至68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口罩12万余个,销售金额34万余元。

后刘某某产生害怕心理,遂将剩余口罩捐献给武汉市、衡水市某医院、枣强县某快递公司。1月27日,有消费者向天猫投诉,怀疑在刘某某店铺购买的口罩为假货。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口罩全部为假冒伪劣产品。

2月4日,冀州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某等三人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于2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刑事拘留。

来源:河北检察

韦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例

甘肃省公安厅通报10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案例:韦某某等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女,壮族,现年38岁。刘某某,男,汉族,现年23岁,。李某,男,汉族,现年48岁。该案系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6日在检查中发现并报案。

接报后,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7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场查扣口罩、护目镜、无商标消毒液、酒精等物资一批,涉案价值共计65.8万余元,随后又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刘某某。

经鉴定,查获物资均系假冒伪劣“三无”产品。韦某某、刘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每日甘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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