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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8 06:25:39 浏览:67
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一)高利转贷罪的概念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高利转贷罪的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高利转贷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
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3、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本罪主观变现为直接故意且必须要具有“转贷牟利目的”,行为人只有在“转贷牟利目的”的支配下,去实施本罪规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与“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才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五)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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