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有固定的住所和就业情况,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收入;
2、身体健康,不存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情况;
3、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案件的态度和行动,不存在逃匿、销毁证据等行为;
4、没有重大作案嫌疑,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5、有一定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不存在潜逃出境的风险。
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于一些轻微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初次犯罪的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
2、对于一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其身体状况不适宜拘留或审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其身体健康和案件的顺利审理;
3、对于一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其家庭、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暂时回到社会,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和案件的顺利审理。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是一种保证案件顺利审理的有效措施,但需要严格监管和管理,以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逸或再次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