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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校并点的有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02 06:25:35 浏览:57

撤点并校,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教师不愿意去的学校撤掉,集中到县镇办学,提高所有学校的办学质量。通过撤点并校,解决农村地区学生的义务教育问题,相对于就近办好每个学校,整体提高农村各地学校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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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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