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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3 06:25:39 浏览:165
相信大家都知道强奸妇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是指在违背妇女愿意情况下,通恐吓、威胁、强迫等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对强奸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强奸罪有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今天无罪辩护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强奸罪的被害人,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但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好了,今天无罪辩护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或者需要相关的刑事辩护,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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