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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6 06:25:38 浏览:160
如何处理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缓刑是我国法律对犯罪比较轻的罪犯的一种处罚方式,那么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如何处理。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是要收监数罪并罚的,而不是累犯,原因在于缓刑与实刑不同,缓刑考验期,是个考验期,考验期到了,意味着刑罚不用执行而不是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间内判处的刑罚实际上并没有执行。
刑罚都没有执行,当然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累犯从字面上是多次犯罪,而且要求第一次是实刑,已经执行完毕,且在五年内又犯新罪的才有可能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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