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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5 06:25:37 浏览:120
绑架索要钱财定罪为绑架罪,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为16周岁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公私财产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胁迫等方法。
绑架索要钱财定罪为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1.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主观方面的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4.客观方面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拘禁与绑架罪是法条竞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
刑事律师提醒您,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
《刑法》238条第3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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