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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能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0-15 07:25:35 浏览:128

合同的不成立的条件如下: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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