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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投资者需要承担哪些证明责任?

发布时间:2023-10-24 06:25:37 浏览:84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投资者需要承担的证明责任包括两方面,一是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的事实,二是证明投资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和损失的原因。在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的事实方面,通常需要提供证据,如合同、协议、账户交易记录等。在证明投资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和损失的原因方面,投资者需要提供足够的事实材料和证据,如银行交易记录、基金份额变动记录、基金净值变动记录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证券投资者认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证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者合同约定致使其权益受到损失的,可以向有关证券监管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可以要求证明证券服务机构或者证券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四条: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等规定,致使基金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投资者主张自己的权利受到证券公司的违法行为损害,应当提供与其主张的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证券公司主张其没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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