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全文

如何处理招标投标合同中的公正机构评估争议?

发布时间:2023-10-30 06:25:37 浏览:85

法律分析:在招标投标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公正机构对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进行评估和审核,但如果双方对公正机构的评估存在争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可以参考《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寻求商定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中止发生争议,可以从事下列途径解决:
(一)友好协商;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2.《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应当通过公告等形式公示。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招标人在开标后应当立即公示开标情况。
4.《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问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
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开标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评标委员会名单等内容。

分类: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