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无权查另一半的银行卡。
个人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看账号登记在谁名下。法院在处理银行存款时,范围一般仅限于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登记在其他人名下的存款,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予处理。
2、看存款的时间。司法实践中,认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存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根据存款存入时间来判断。一般在结婚登记前存入的为个人财产,而结婚登记之后存入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看资金的来源。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4、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主要包括:
1、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
查银行卡流程如下:
1、实人核验授权,每次查询前核验本人身份并明确授权银联发起查询,保障用户知情权;
2、查询受理,在用户授权及身份验证通过后,银联向各商业银行发起查询;
3、在24小时内会生成报告,并提示用户注意短信通知。
综上所述,银行卡明细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查询他人的银行卡,即使是夫妻也不可以,除非对方自愿同意。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分割财产或者其他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查询,但法院只有权利查询离婚当事人的银行存款或者流水明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