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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0-30 06:25:39 浏览:181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阿花是一名淳朴的家庭主妇,承担家里农活任劳任怨,悉心照料年老的公婆、年幼的孩子。其丈夫廖某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后来更是沾上了赌博的习气。

廖某在外面把钱输光了就回来家里翻找,由于阿花的忍让廖某越来越肆无忌惮,刚开始还是口头谩骂,到了后来经常动手打人。因长期忍受家暴,阿花心里早已抑郁成疾。又一次,廖某在外赌博回家找阿花要钱,阿花没有,便把阿花毒打一顿。隐忍已久的阿花在夜里,趁着廖某睡着之际,拿着斧头砍伤了廖某右臂,经鉴定廖某为重伤。阿花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阿花在狱中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由于身体原因,阿花在服刑第6年时向所在执行机关申请了假释,经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本案中,阿花服刑到了第6年,已经执行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其符合了假释的条件关于执行原判刑期的条件。那么根据本案中,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假释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4.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申请假释的条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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