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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撤销吗

发布时间:2023-10-31 06:25:40 浏览:93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撤销吗

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首先要对刑事案件立案,而刑事案件立案的法律规定是很多的,那么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撤销吗?下面大家就随无罪辩护网一起来看一下。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撤销吗,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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