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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3 06:25:39 浏览:187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且是相对比较轻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办案机关传唤时,要及时到案接受调查,那么取保候审的手续是什么?今天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取保候审要经过的手续包括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审查、提供担保、执行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三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好了,上述内容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需要相关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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