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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1 06:25:38 浏览:157
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指引参考
一、罪名: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另有规定的致人死亡的情形包括:《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投放危险物质、过失爆炸等致人死亡的;
第11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
第135条规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致人死亡的;第138条规定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致人死亡的。
三、批准逮捕的证据要求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犯罪事实
1、有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基本证据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破案经过证明等书证材料;
2、被害人死亡。基本证据包括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物品清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尸检照片和尸体检验报告书;
3、被害人身份。基本证据包括DNA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等证据;
4、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的材料,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二)有证据证明过失致人死亡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1、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场。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现场视听资料等。
2、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及勘查笔录、现场提取物品、痕迹的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
3、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相关书证等。
(三)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系过失最直接的证据是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但应当结合案发时间与地点、案发具体经过、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措施、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证据,综合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四)社会危险性评估与审查要查明案发原因、犯罪情节、是否刑事和解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等,基本证据包括:
(1)证明前科劣迹的判决书、释放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2)证明自首、坦白等情节的案发、侦破、抓获经过、犯罪嫌疑人供述等;
(3)证明立功情节的立案决定书、判决书、情况说明等;
(4)证明赔偿、谅解等情况的协议、收条等;
(5)重大疾病、女性犯罪嫌疑人怀孕、哺乳的医院诊断证明等;
(6)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固定职业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四、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
(一)证据链条及所需查证的事实与证据
1、审查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要查明案件是如何被侦查机关知晓的,基本证据包括:(1)公安机关制作的接报警记录、受案登记表;
(2)急救记录、被害人病历资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3)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
2、查证犯罪事实要查明作案人员、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手段、犯罪事件起因及犯罪经过、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主观状态。这一环节对应的基本证据因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案件类型不同而异。
3、犯罪经过要查明案发过程中,矛盾或事态发展的各环节细节,包括犯罪主体的特殊体质、案件起因、涉案各方人员在矛盾或事态发展中的行为表现、所涉工具或设备等。
4、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要查明被害人死亡的事实及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应收集和审查的基本证据包括:
(1)120出具的心电图、医疗救助录音等视听资料;
(2)验伤通知书、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放射诊断报告、出院小结等病历资料、居民死亡确认书;
(3)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
(4)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
对于被害人在案发前本身患有疾病且该疾病为死亡直接原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导致病发诱因的案件,侦查人员要调取了被害人案发前的相关病史资料。
5、在二人及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要注意收集关于各犯罪主体的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占比的相关证据,如因果关系检验分析意见书等,以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划分。
6、主观状态要查明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是否确为过失,即对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应收集和审查的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
7、罪前罪后表现及其他量刑情节还需要查明犯罪嫌疑人肇事后有无积极施救、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告公安机关等行为,有无找人“顶包”、毁灭罪证、干扰证人作证、企图逃跑,是否支付赔偿款、是否与被害人达成谅解等行为。应当收集和审查的证据主要是:证明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救助行为的基本证据包括:(1)证实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拨打急救电话、报警电话的通话记录;(2)证实犯罪嫌疑人保护现场、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等的视听资料;(3)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指引参考
证明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跑行为的基本证据包括:
(1)机动车行驶GPS数据或者证明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的道路监控录像等;
(2)通话记录、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
(3)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证明赔偿及谅解情况,应收集和审查的基本证据:
(1)赔偿协议、赔偿凭证(收条、转账凭证、医疗费发票等);
(2)谅解书;
(3)可证实付款情况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对于民事赔偿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还应收集和审查民事判决书、保险理赔款转账记录等判决金额支付凭证。
8、犯罪嫌疑人虽然造成死亡结果,但由于犯罪环境的特定性、犯罪对象的特殊性、侵犯客体的突出性、主观状态的差异性,构成的具体罪名可能会发生变化:(1)案发地点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的,违法交通管理法规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罪名;
(2)犯罪对象为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3)行为人主观系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4)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适用特殊规定。如可能构成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等罪。
以上是无罪辩护律师根据网络资料整理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指引参考相关知识,意在公诉机关公诉人,辩护律师辩护人参考交流。
来源:听法评茶 ,作者听法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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