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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3 06:25:35 浏览:39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区城乡治理体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发布第四期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四川高院案例入选。
据了解,四川法院在推动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总体格局、积极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在最新发布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中,包括四川高院在内的4篇法庭建设案例被采用,系本期采用法庭建设案例最多的省份。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赋能基层治理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案例点评:四川高院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优化司法资源配备,强化法庭制度供给,深化法庭日常保障和考评指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基础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带头抓总,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从历史沿革和方法论上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强制度供给 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源动力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一是优资源配备供给。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人民法庭数量、布局、功能进行优化,撤销99个法庭,优化460多个法庭的管辖范围,设立诉讼服务站3190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114个,形成“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减庭不减阵,增员又增效。二是推方法路径供给。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三服务”方法路径,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模式,最大限度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乡村法庭基本职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合功能。突出城区法庭专业化特征,探索高效快捷的类案治理机制,设立专业化法庭84个。发挥民族地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建成“石榴籽”调解室180个。三是完善考评体系供给。印发《关于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考核进行定性考核,开展法庭序列单独考核实行定量赋分,着力构建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的单独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表扬激励机制,鼓舞干警干事创业。
二、重基础保障 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内生力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短板,以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储备。推动法庭人员配备纳入省委对市州考核,探索事务外包、人员外聘等方式,充实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庭均人员配备增幅达16.6%;指导调解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人才储备,500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制定人民法庭物质保障三年规划,省级层面强化资金保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更新换代。印发《加强全省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步走”模式,切实推进人民法庭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建设,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全覆盖,保障调解室等便民服务区域实现互联网无线覆盖,建立各类诉讼辅导室307个。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课程纳入人民法庭培训课程,邀请基层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吸纳服务基层治理等业绩突出的6名法庭庭长开展“岗位技能交流”。省法院王树江院长讲授“新时代人民法庭庭长的角色定位”第一课。两年来,共460余名法庭庭长参训。积极参加横向交流,多名法庭庭长受邀在市州乡镇政法委员培训班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三、深精准指导 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竞争力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完善人民法庭四级职能定位为抓手,强化人民法庭的日常指导。一是完善条线指导。优化充实领导小组组成,实现对多元解纷、环境审判等工作精准化条线指导。延伸院领导联系指导法庭制度,建立审判业务条线对口联系指导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4个人民法庭联系点,打通省法院直联指导法庭通道,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指导。印发《关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沱江流域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治理。探索跨审级的类型化法官联席会议,强化类案精准指导。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创设《人民法庭工作专刊》,征集发布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挖掘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举措。两年来,共刊发22期专刊。设立《我和我的乡村》《最美基层法庭》《最美基层法官》专栏,发布人民法庭干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治理稿件63篇,“‘缝纫法官’的三种针法”等文章被最高法院官微采用。三是推动系统治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多个省级部门就医疗、劳动争议、金融、道交事故、家事、物业等纠纷预付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及地域性纠纷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守护养老—法庭在行动”专项行动,推动养老纠纷防范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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