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3-12-03 06:25:35 浏览:10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和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公安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近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旨在构建公安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优化公安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增强公安重大业务需求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公安科技人才梯队培育体系,形成科技兴警协同工作格局,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平安中国建设的水平。
通知明确,推进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四个面向”,聚焦社会公共安全,以强化公安实战能力为导向,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基础,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重点,推进公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研发布局,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打造公安科技创新体系,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指出,要深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行动,通过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公安领域技术创新平台,探索警民创新主体有机融合模式,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公安基础研究领域集聚,建立面向公安场景应用的研发体系。
通知强调,要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行动,通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性应用技术研究等,布局智慧警务基础支撑、公共安全智能治理等领域重大项目,组织科技创新主体系统开展科研攻关,构建多维度、全过程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通知提出,要组织实施“科技兴警221示范工程”,通过创建科技兴警示范区、科技兴警示范单位、科技兴警示范点等,加强对创新平台科研产出与重大项目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快形成科技兴警创新示范一体化发展格局。
通知要求,要组织实施“科技兴警521人才计划”,通过培育公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建设科技智库等,完善公安高层次人才培育机制,充分挖掘人才潜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高水平公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公安部、科技部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突出科技安全,优化经费保障,强化指导监督,全力落实科技兴警战略,将三年行动计划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