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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哪些行为会被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09 06:25:39 浏览:192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哪些行为会被从重处罚?下面无罪辩护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述内容就是无罪辩护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刑事辩护的需求,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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