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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案例,偷盗公私财物

发布时间:2023-12-10 06:25:38 浏览:246

盗窃罪案例,偷盗公私财物

案例1、廖某到李某家中商量耕地事宜,发现李某家中无人,遂顺手盗走李某放在家中窗台的华为手机,返回自己家中,在事先知道李某华为手机密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从手机中转走8000元到自己手机,并删除自己手机和被盗手机中的微信转账记录,卸载被盗手机的微信,后将被盗手机藏于其家中的柜子,案发后退还所有赃款及被盗手机。

案例2、被告人文某某两次趁某县某镇某医务室无人之际,秘密潜入,用事先准备好的扳手及钳子,将2台挂式空调、1台柜式空调及7台空调压缩机拆卸并盗走,后用自己驾驶的车辆将2台挂式空调、1台柜式空调运送并存放至其家中,后担心罪行败露,又将被盗赃物存放至其叔父家中,将8台空调压缩机卖给一废品收购站并从中获利。该案现已被起诉至法院。

案例1中廖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转走被盗手机账号中的钱财,案例2中文某某偷盗空调及空调压缩机并卖给废品收购站从中获利,二人的行为已然构成了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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