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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一方交首付房屋分割为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3-12-26 06:25:38 浏览:39

法律分析:领证后一方购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一方购房如果在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或者虽然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算作共同财产。除非有约定或证据证明属于首付方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这里的出资是指部分出资,父母没有明确书面证明出资只赠与一方,一般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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