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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房与户口有关吗

发布时间:2024-01-08 06:25:36 浏览:149

农村拆迁分房与户口是有关系的。

但是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并不是全部按照人口来进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2、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3、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4、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综上所述,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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