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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9 06:25:35 浏览:98
日前,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联合举办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提高班圆满结束。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和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185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为期5天的学习研讨。
“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反腐败斗争职责的重要部门,必须相向而行、携手共进。要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政治属性;要树立‘穿透’思维,主动破解实践新题难题;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大合力。开展监检机关同堂培训,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能力,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协作配合,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培训着眼于全面提升学员能力素质,在课程设置上注重突出政治性、业务性、互动性。培训第一课就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思路和方法谈做好依法反腐工作,坚持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相统一,明确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突出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此次培训既注重理论指导,也传授思路方法,特别注重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疑难问题的解决。课程从立法、司法、执法和理论研究等角度,安排了刑事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基本要领、职务犯罪认定的规则与逻辑、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办理金融领域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疑难问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等重点内容,旨在全方位提升参训人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素质。
参训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政治站位高,形式新颖,专业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通过同堂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理念思路、知识本领、协作配合和破解疑难问题等方面的交流融合,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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