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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发布时间:2024-01-28 06:25:36 浏览:103

劳动者的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取工资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培训的权利;

6、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

劳动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

1、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6、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8、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9、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综上所述,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统称为劳动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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