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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请假是合同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4-02-07 06:25:36 浏览:112

帮忙请假不是合同关系。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的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而言,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

2、被帮工人拒绝帮工的,帮工人坚持帮工,造成他人损害,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

3、帮工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帮忙请假不是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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